经验的作者
I · E · C · D · C · I
一个目的从亲历的经验中被撰写,依其果实而被判断,并且不被还原为物理账册。
这不是对人格、心理健康、智力或品格的测量。
物理清单并没有被当成真实之物的全部,而经验仍然是约束信念的东西。如果物质之外的某种东西要被承认,它必须对一种可以被留意的生活负责。
行为依其产生的东西而被判断,并且被读作先前条件的结果。如果赞扬与责备还留下,它们是作为塑造原因的方式留下的,而不是作为对一个无因意志的裁决。
意义是一个人通过承诺而确立的东西。同伴可以重要,但赋予生活要旨的权威留在生活者本人那里。这并不是主张没有什么是有价值的。
这个代码中的各轴
这一立场能够看见的
- 你拒绝把意识当成一种应当被定义掉的尴尬。
- 你让观察去修改一个相信起来令人愉快的理论。
- 当一条原则开始显得抽象时,你仍然把伤害与益处放在眼前。
- 你严肃对待品格的原因,包括那些无人选择的原因。
- 你认为一种持续的承诺能够给予一种生活以分量。
- 你拒绝把一个人消融进一个集体目标。
这一立场可能错过的
- 你也许低估了不依赖于心灵的世界纠正一幅珍视图景的方式。
- 当麻烦已经在所问的问题之中时,你也许仍在等待更多数据。
- 一旦总数看起来有利,你也许会说服自己去使用一个人。
- 你也许过快地断定,一个有原因的行为就没有什么还可以称为责任。
- 你也许没有充分说明一个计划所要回应的、并非其作者所创造的标准。这一极不是虚无主义。
- 你也许低估了那些从来不是同意之产物的亏欠与依赖。
这一配对中的压力
这一配对中的压力:一旦由结果领头、意志又是被引起的,就很容易用“什么会改变后果?”替换“谁应当负责?”。这一替换也许是对的。它应当被注意到。
这一组合必须面对的问题
心灵与纠正
如果实在并不独立于心灵,一个人仍然必须可能是错的。否则“实在”就只是命名一个人已经想到的东西。观念论者对这种可能性给出过不同说明,从贝克莱的上帝,到后来对显现与公共意义世界的区分。
总数与个人
依结果来判断,与拒绝使用一个人,可能建议相反的行为。密尔试图因为自由的益处而保卫自由。诺齐克把权利当作并非从总数推出的约束。分歧是真实的,两边都不是人格缺陷。
未经同意的亏欠
对个人的强烈优先,仍然会遇到无人订立契约的关系、语言与照料。这一剖面可以把个人保持为界限,同时仍然追问哪些亏欠是真实的。
供反省的问题
- 如果实在并不独立于心灵,什么算作世界对你的纠正?
- 在哪里,一次仔细的观察迫使你放下一个你想保留的解释?
- 如果一个有害行为因先前的原因而将要发生,那么除了改变接下来会发生的事,责备还有什么意义——如果还有的话?
- 如果有的话,什么标准能够表明一个你所创造的目的是坏的?
邻近的传统
阅读,不是一份有排名的书单
- 大卫·休谟,《人类理解研究》(1748)
- 西蒙娜·德·波伏瓦,《暧昧伦理学》(1947)
- 乔治·贝克莱,《人类知识原理》(1710)
- 阿尔贝·加缪,《西西弗神话》(1942)
- 勒内·笛卡尔,《第一哲学沉思集》(1641)
- 约翰·斯图亚特·密尔,《论自由》(1859)
编辑家族: 观念论、被创造的意义,以及个人优先。